涉及到民生的大事,稍有不当,势必影响到房产测绘部门的声誉,甚至产生法律上的纠纷,因此,在制定房产测量规范时应当从严把握,保证测量精度留有余地,测量方法正确可靠,不能在制定规范时留有漏洞。建议对现行规范不当部分或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给予补充说明或修订,减少测量工作产生的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产司.CH5001-93房产测量规范[S].北京:地质出版社,1993.
冯先果. 地籍测量[M]. 长沙:湖南地图出版社,1988.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城镇地籍[z]. 北京: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1988.
吕永江. 房产测量规范编制说明[M]. 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产司.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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