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报总包方;总包方以〈〈通用申报表〉〉形式(将1份分包商联系函附后)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在48小时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
五.工地例会制度
往往工程的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并且分包单位较多,为了协调好工作,每周某天(最好周二)下午3:00准时在总包单位开一次现场协调会:
1.每周的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无故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届时监理、业主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所有分包商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由总包方提供样表),每周一报送总包方(一式三份),在协调会将对上周工作、本周安排进行总结和协调。
3.如果每周一次的协调会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增加协调会,届时临时通知各分包单位。
六.小结
以上工作程序及管理措施敬请各分包商认真遵守执行,未完善或与合同有出入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各分包商有异议或合理化建议的请与总包方联系,共同商议确定。有关其他申报的表格请统一使用地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总包方提供一份完整样表)。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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